为加强对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过程管理,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附件1),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SRTP)立项评审环节,立项评审分组后,增加匿名评审环节,各组按综合成绩排序后确定立项级别。其中综合成绩=匿名评审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70%)。

  2. 匿名评审专家可以由专任教师、博士后、高年级博士等担任。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经济学院本科生科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

2024412



附件1:附件1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 16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