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办法(更新)

发布日期: 2018-04-04 来源:bksjy 4017

 

各位教学系主任、指导老师及毕业班学生:

根据学校的要求,为了公平起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办法》中原来规定的“免试研究生学生若一次答辩成绩不达要求,在做系统修改后,向本科教育科提交由指导老师和答辩组组长签字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进行二次答辩”这一条即日起取消,请相互转告。

 

经济学院本科生教育科      

2018417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办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