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09 来源:yjsjy 1101
p class="MsoNormal" style="background:#ffffff;"> 各系、研究所,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2019年开始,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评审之前需进行预答辩。结合本学期校历安排等实际情况,现就拟于2019年冬季毕业的学位申请者的预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2019年冬季申请学位的硕士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和同等学历学生)都必须通过此次预答辩。

2.  报名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开题答辩并通过系统审核至少5个月

    (2)已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完成了学位论文的撰写

    (3)已将学位论文初稿递交导师审查,且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

3.  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需在取得导师同意后,通过邮件向研究生科报名:

      (1)  邮箱地址:reneegwh@zju.edu.cn

      (2)  邮件标题:报名预答辩+姓名

    (3)邮件内容需包括:学号、姓名、培养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同等学力、工程硕士)、导师、手机号码、开题时间、导师是否同意参加预答辩这7项内容。(缺上述信息视为报名不成功)

    (4)预答辩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17:00.

4. 预答辩由导师所在的系、所组织,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预答辩。

5. 参加预答辩的学生,应提前1周向预答辩委员会递交相应数量的纸质版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名单届时见学院网站通知)

6.预答辩时,学生需自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1)相互记录并交答辩委员会签字。预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将该记录表复印或拍照留档并将相关内容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该表交研究生科审核、存档(需在预答辩后一周内完成)。

7. 在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具体时间届时见学院网上通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附件2)连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附件1 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附件2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

附件3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论文写作模板


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