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浙大经院黄先海、王煌:创新保护体系 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由大到强”

发布日期: 2019-04-22 来源:kyky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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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日,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先海教授与博士生王煌撰写的《创新保护体系 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由大到强》在《光明日报》第07版发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球生产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外贸竞争力提升研究〔批准号:15ZDB156〕的阶段性成果。文章刊载后,被求是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经济网等主流媒体转载报道。

文章指出,随着新一轮科技进步与产业变革,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之一。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成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亟须解决的时代命题,也是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一招。我们要采用符合国情、对标产业、宽严适度、区别对待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执行体系,平衡好知识产权创造者、应用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既要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又要积极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接轨。

文章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为推动形成特色、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了发展方向。创新保护体系坚持中国特色,一要处理好市场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二要处理好公权介入和私权保护的关系,推进知识产权法治升级。三要处理好权利边界与执法力度的关系,提高创新体系建设质量。

文章指出,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主动遵循符合国际规范的知识产权规则,能够为主导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话语权提供有力的经验支撑。创新保护体系接轨国际规范,一要维护用多边机制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威性,构建开放共赢、公正包容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二要建立差异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司法秩序,做到诉讼权利的平等、诉讼程序的规范和诉讼过程的透明。三要主动为世界创造知识产权治理经验,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知识产权国际治理理念。

文章强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一项包括提升产权质量、增强治理效能、优化制度环境、维护国际规则在内的系统性工程,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一要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层级。二要完善司法保护,增强知识产权治理认同。三要鼓励多元协同,优化知识产权社会环境。四要坚持对外开放,维护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文章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9-04/21/nw.D110000gmrb_20190421_3-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