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经济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334 各位同学:
现将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各专项奖学金之间及与国家奖学金之间原则上不兼得。
1.请仔细阅读《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附件1),具体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请博士生采取打通申报,在所有面向博士的奖项中,每人至多申报3项,需有明确排序;硕士生在划定至本班级的奖项范围内申报,每人至多申报2项,需有明确排序。奖学金最终评定由具体评选情况确定。具体参见《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特别提醒
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3)
2.填写《申请陈述表》(附件4)
3.宏信奖学金需额外提交成绩单、论文刊登、获奖情况证明等
4.填写申请表时,除学校要求的基础信息外,需严格按照捐赠方要求的特定条件填写。填写对捐赠单位的认识时,需确保捐赠方名称与信息无误。所有奖学金捐赠情况均公示在基金会官网(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47.html),仅供学生参考。请勿完全照抄,务必加入个人感想,避免ai填写。
三、申请程序
博士:请各位拟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博士生,于11月7日24:00前填写附件5(务必按照表格申请志愿排序要求严格填写)、附件3和4的电子版材料(涉及相关附件可以一并提交)以【专项奖学金+博士+姓名】命名邮件,打包发送至邮箱jjxypjpy2022_yjs@163.com。
硕士:硕士生向各班班长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硕士班班长于11月7日24:00前,汇总本班申请专项奖学金情况,将推荐人附件3、4、5的电子版材料(涉及相关附件可以一并提交)以【专项奖学金+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jxypjpy2022_yjs@163.com。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完成签字后(如需要本人/导师/德育导师签字),于11月10日12:00前提交至学院317。
注: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附件1: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