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人员冒用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 2026-0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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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近期,我院发现,有校外人员冒用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的名义,擅自在外开展商务考察等活动。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我院的声誉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澄清事实,我院严正声明如下:
我院及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未聘任任何校外人士担任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领导职务或研究人员。
我院及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校外人员以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商务活动。任何未经我院及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书面授权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我院和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无关。
对于任何冒用我院及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名义进行社会活动、损害我院声誉的机构或个人,我院及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正告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院及浙江大学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将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如需核实相关活动或人员身份,请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确认:
官方网站:http://www.cec.zju.edu.cn/main.htm
联系电话:0571-88981690
特此声明。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