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可参评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参评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 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 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类别 |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40%) | 12000 | 1000 |
二等(≥60%) | 8500 | 500 |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班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本班级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B.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分数情况确定拟获奖助金等级,各班级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2)班级层面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班长填写附件3:《XX班 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并于11月23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xypjpy2022_yjs@163.com,纸质版(德育导师签字+班级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签字)于11月24日前交至经济学院317。
(3)学校将于寒假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4)附件3中涉及“培养类型”“在校类型”“一级学科名称”“一级学科代码”,请至附件4查询填写,务必准确。
(5)如有疑问请联系郎老师,88981382,langqihao@zju.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可参评名单.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名额班级拟分配.xlsx
附件3:《XX班 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