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公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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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各班级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当面或书面形式反映。班级反映问题的,须包含德育导师签字;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郎老师 0571-88981382 langqihao@zju.edu.cn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