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3 来源: 229

经济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两项奖学金以下合并简称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现将做好2025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可先申请,后续会依据荣誉称号评选情况作筛选)

二、申请名额

奖学金名称

学段

等级

奖励金额(元)

全校名额

全校小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硕士

特等奖

20000

1

19

一等奖

10000

2

二等奖

7000

4

三等奖

5000

8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博士

一等奖

15000

1

二等奖

10000

1

三等奖

7000

2

台湾学生奖学金

硕士

特等奖

20000

2

25

一等奖

10000

2

二等奖

7000

6

三等奖

5000

12

台湾学生奖学金

博士

二等奖

10000

1

三等奖

7000

2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同一奖项的无需勾选等级,待评选完毕后学校会统一填写)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年9月28日前上交。

电子材料以“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命名,发送至jjxypjpy2022_y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暂不提交。

如有疑问可咨询:郎老师,88981382,langqihao@zju.edu.cn。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要求.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3: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更新).xlsx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