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经济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两项奖学金以下合并简称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现将做好2025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可先申请,后续会依据荣誉称号评选情况作筛选)。
二、申请名额
奖学金名称 | 学段 | 等级 | 奖励金额(元) | 全校名额 | 全校小计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硕士 | 特等奖 | 20000 | 1 | 19 |
一等奖 | 10000 | 2 | |||
二等奖 | 7000 | 4 | |||
三等奖 | 5000 | 8 |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博士 | 一等奖 | 15000 | 1 | |
二等奖 | 10000 | 1 | |||
三等奖 | 7000 | 2 |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硕士 | 特等奖 | 20000 | 2 | 25 |
一等奖 | 10000 | 2 | |||
二等奖 | 7000 | 6 | |||
三等奖 | 5000 | 12 |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博士 | 二等奖 | 10000 | 1 | |
三等奖 | 7000 | 2 |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同一奖项的无需勾选等级,待评选完毕后学校会统一填写)及《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年9月28日前上交。
电子材料以“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命名,发送至jjxypjpy2022_y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暂不提交。
如有疑问可咨询:郎老师,88981382,langqihao@zju.edu.cn。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