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期“浙大经院大讲堂”报告会举办

发布日期: 2024-11-25 来源: 11

20241119日,应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吕冰洋教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刘穷志教授,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经济学院杜莉教授,辽宁大学地方政府债务研究院院长、经济学院杨志安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发展规划处原处长、财政税务学院姚东旭教授和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谭光荣教授(按姓氏笔画序)做客第99“浙大经院大讲堂”。本次报告会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主办,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公共经济与财政研究所协办,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经济学院副院长方红生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方红生副院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随后,各位专家依次作报告。

报告主题一:财政研究:数据、方法与理论

主讲嘉宾:吕冰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二级教授

吕冰洋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财政部“专家工作室”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论著分别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奖等。代表著作为《央地关系》、《走向现代财政》。

吕冰洋教授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热情邀请表示感谢。他指出,财政所要处理的三大关系为纵向政府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吕教授通过财政压力、税收征管和财政分权等实例,深入阐述了数据的产生源于这三大关系的互动博弈,并强调这种互动决定了实证研究中的模型选择。他认为,财政研究的开展必须建立在对这三大关系的深刻理解之上。此外,吕冰洋教授还探讨了财政学科的学科交叉,指出其主要体现在文化、制度和实证三个方面。他认为,当前财政研究在文化和制度方面有待提升。他强调,财政学中的制度分析应从关注结果转向关注进程,从关注因果关系转向关注矛盾关系。在文化层面,他指出财政背后蕴含着丰富的政治哲学,倡导“寓文化于财政”,并建议基于两个结合推动中国财政学科的自主知识体系建设。

报告主题二: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问题与对策

主讲嘉宾:刘穷志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

刘穷志教授是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导,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地方政府债务、数字经济财税政策和财政再分配。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和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等国内外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省部级以上智库报告3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DA029)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1AJY0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27319970973091)主持人。获财政部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次,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次。

刘穷志教授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热情邀请表示感谢。他的报告内容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刘教授介绍了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的新动向:一是总量常规性增加,投向领域扩大;二是最新新增投向是化债,恢复早前不允许的土地储备和棚改;三是专项债投向11个领域,并在14个领域用作项目资本金。其次,刘教授指出了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存在的问题:1.投向领域“泛化”。一是泛化用作资本金;二是泛化至金融领域和化债;三是与其他财政资金投向领域交叉。2.投资效率低。一是收益率低;二是拉动乘数低;三是资金闲置。3.财政资金错配。一是专项债投入多,一般债投入少;二是地方专项债替代中央债;三是政府专项债资金投入多,市场化融资不足。最后,针对当前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存在的问题,刘教授分别给出了短期对策和长期对策。刘教授指出,从短期来看,一是要拓展专项债投向领域,新增科技投向领域和出口投向领域;二是要优化专项债投向结构,收缩交通、水利、“三农”和环保领域投入规模,扩大消费领域投入规模,谨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三是要合理匹配资金投向,降低专项债占比,以中央债替代地方债,加大金融配套支持力度,激励社会资本进入新领域。从长期来看,刘教授认为,要关注专项债乘数的科学性,合理压缩专项债限额,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报告主题三:全球最低税规则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主讲嘉宾:杜莉 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经济学院教授 

杜莉教授是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学术负责人,兼任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世界银行咨询专家、亚洲开发银行咨询专家等,曾赴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经济与统计学系访问进修,赴荷兰国际财税文献局(IBFD)做博士后研究,是OECD国际合作研究课题“税收征管3.0战略转型关键组成部分”的子课题负责人。迄今已公开出版《国际税收》、《中国税制》等著作10余部,在《财贸经济》《税务研究》《国际税收》、Asia-Pacific Tax Bulletin等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研究课题30余项,资政报告曾获中央首长批示。作为负责人承担全国税务专业学位教指委“国际税收专题”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负责的“财政学”课程入选上海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国际税收课程在中大慕课平台连续开课5次,指导的毕业论文两次获得全国税务硕士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2021年获得上海市育才奖。

杜莉教授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热情邀请表示感谢。她指出,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出台是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重要举措。她详细介绍了全球最低税规则的背景和内容,包括BEPS包容性框架的成立、双支柱方案的提出以及全球最低税规则的组成部分等。截至目前,BEPS包容性框架的145个成员中已有143个加入了该声明,占全球GDP90%以上。随后,杜教授还展示了中国上市公司受全球最低税规则影响的初步测算结果,发现有色金属、电器等行业受影响较大。基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实,杜莉教授建议应积极应对全球最低税规则,参考GloBE规则推动国内立法,引入境内最低补足税规则,加强对GloBE规则的本地化解释,梳理调整现行企业所得税制中的优惠政策,完善针对企业集团征税的规则,增加税收确定性。

报告主题四:论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督的对策

主讲嘉宾:杨志安 辽宁大学地方政府债务研究院院长、经济学院教授

杨志安教授是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为教育部财政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规划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全国优秀社科工作者,中国政府预算研究联盟副理事长,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人民政府参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主讲人。辽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财政学方向负责人,辽宁大学地方政府债务研究院院长,辽宁大学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院院长,辽宁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先后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归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国家、省、市项目50余项。在《光明日报》《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及其他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中国现阶段财政政策调控》等专著、教材9部。

杨志安教授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热情邀请表示感谢。他指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普遍存在的共性特征包括债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对银行贷款等的依赖性较强、债务结构偏向于项目型以及责任主体偏向于政府本级。杨教授认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督的焦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专项债项目与一般债项目的同质化现象增加了债务偿还的风险。其次,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不规范诱发的风险。再次,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潜在风险。此外,化解债务资金来源不足导致的偿债风险。最后,债务融资平台压减不到位带形成的风险。

针对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监督,杨教授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要做好优质项目储备、专项债投向结构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的归集管理的监督。三是要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四是要加强对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监督。五是要加强对推动融资平台转型的监督。六是要加强对化债资金来源及化债方案效果的监督。

报告主题五:国家治理体系下的财政职能

主讲嘉宾:姚东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发展规划处原处长、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姚东旭教授先后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管理学博士学位,曾担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科研处处长等职,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社科联委员等。主要从事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开放经济问题研究等。

姚东旭教授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热情邀请表示感谢。他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使得财政在国家治理中面临着多元化目标的挑战。传统的财政三职能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发展)在多重目标面前显得不够全面,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财政职能。姚教授结合历史和中国财政基础理论分析了财政的具体职能。百年来,政府职能的范围不断扩大,但财政职能不等同于政府职能,财政职能从属于政府职能,财政职能也并非政府职能实现的唯一手段。基于新时代国家治理的视角,他对传统的财政三职能论做出了新的解读,并对学术界“四职能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做出了评论,认为“四职能论”并没有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基于中国实践的新财政职能论需要学术界进一步研究。

报告主题六:高质量税务硕士人才培养

主讲嘉宾:谭光荣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

谭光荣教授是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负责人及责任教授。获2021年湖南大学“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近年来,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税务研究》、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有关税收及环境保护等专业论文134篇,其中10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和《会计导刊》全文转载;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一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2012年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各一项,同时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课题18项;出版《战略税收筹划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税收学》等专著8部。

谭光荣教授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热情邀请表示感谢。他强调,要重视校外资源参与课程数量与质量。一是要合理确定课程的数量和比例,保证课程内容的质量,教学内容要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相一致。二是要定期开展与专业密切相关的专题讲座,并形成制度与机制。谭教授还指出,要重视案例教学使用与开发建设,案例开发要有校外导师参与和讨论。此外,他认为,要开展定期定点的专业实践,完善专业实践的整体设计、实践方式与内容、实践管理与考核等内容。最后,谭教授强调,可以实行动态的行业导师遴选机制,明确对行业导师的具体要求,对行业导师实行淘汰制,并定期清理更新行业导师名单。

最后,方红生副院长对各位专家的观点简要总结,他指出,六位专家学者的报告从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两个层面,展示了中国财政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国财政现实问题研究和税务专硕人才培养方面的最新动态和成果,有助于推动中国财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方红生副院长对六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分享表示衷心感谢,也对积极参会的各位师生表达了谢意。本次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