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经济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9 来源: 738

各经济学院研究生:

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学校于2022年出台《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 浙大研工发[2022]3号).pdf,根据文件要求,现启动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可参评(获得优博资助的可参与后续评奖评优,未获得优博资助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仅可用于参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2024级硕转博学生属于新博士班级,可参评国奖、优秀研究生,不参评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二、评价内容与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各模块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导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具体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

所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上一年91日至当年831

三、评价结果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 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的分项评价结果综合形成。

2.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价基础,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思想政治表现结果为“不合格”,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占70%;体美劳素养占30%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排名为总参评人数前40%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2)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工作进程

1组建班级评奖委员会。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评奖委员会组长为德育导师,组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支委,学生代表(非班委、党团支委,由班级民主推选产生)以及其他由德育导师指定的成员,不少于5。若推荐2024级硕转博同学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2024级博士班必须组建班级评奖委员会。

注意:班级评奖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由班长担任,收取相关材料,建议在9202400完成评价小组的建立。如经班级评奖委员会讨论任命其他同学,请提前告知学院团委。

2、个人申报。班长通知班内学生个人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3:《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ABC申报表》,可参考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填写,所有同学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班长,同时上交所有申请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截止日期:9231200

3、班级评议。班长组织德育导师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成员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由各班级评奖委员会决定),评议结果由班长汇总后填写附件4:《经济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A班级评议表》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4、班级公示。班级评奖委员会对附件3附件4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附件5《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明细表》,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填写附件6《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表》,并于92424:00完成审核后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示。对班级初评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同学,应在班级公示期内向班级评奖委员会提出。待公示无异议后,班长将附件5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jjxypjpy2022_yjs@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综合素质评价】+班级,截止日期:92517:00附件2附件5附件6的纸质版由班长交至经济学院317办公室,截止时间:92617:00

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学生个人上交或逾期上交不予接收):

1附件2(导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德育导师签字);

2附件5(经德育导师、班长以及全体评奖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附件6(经德育导师、班长以及全体参评研究生签字确认)

4)所有申请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

5、学院公示。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关于课程成绩计算。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挂科等课程不及格情况而未获得学分的按0分换算。

2、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结合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学年的综合表现,在征求研究生导师和德育导师及所在党团支部和班级意见后,最终确定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不合规定则不予推荐,及时公示评优内容,按要求完成公示时长。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记入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选、毕业生鉴定以及升学和就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

附件3:《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ABC申报表》.xls

附件4:《经济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A班级评议表》.xlsx

附件5: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明细表(XX班).xlsx

附件6: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表(XX班).xlsx



联系人

郎老师:0571-88981386

吕同学:jjxypjpy2022_yjs@163.com18321881186

  

  

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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