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1 来源: 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个人完成】个人需要填报项目申报书以及指导教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Word版本、PDF版本)。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4),请以“经济学院+指导教师信息表”命名(Excel版本)。请同学个人于31524: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统一上交至各班班长处。

2.【班长完成】各班班长于31724:00前汇总班级内所有申请者的材料,根据本班报送情况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请以“经济学院+班级+申报汇总表”命名,打包提交至jjxypjpy2022_yjs@163.com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院系通过/不通过)均须上交,并根据优先级排序。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中期考核通过后,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

 

联系人:沈老师,0571-88981382

 吕同学,18321881186


附件:

附件1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 指导教师信息表.xls

 


经济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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