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4年度(2024.1.1-2024.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4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4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年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1、系统申请: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学生自主申报原则,请有意申请校优和省优毕业生的同学于2月6日24:00前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各班班长处。同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此表格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如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注意事项如下:
1) 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 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2、班级初审:
各班推荐名额参考《省优、校优参评名单》(附件1-1)《经济学院2024届毕业班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2)。
2月8日24:00前,各班班长汇总班级内所有申请者的评审材料,填写《研究生班级优秀毕业生统计汇总表》(附件3),并结合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在班级内公示后将推荐学生的《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统一打包发至jjxypjpy2022_yjs@163.com并抄送至德育导师邮箱(附件4);请各班按照以下邮件命名规范发送材料,例“XX班+优毕材料”,推荐学生个人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姓名+优毕登记表”,内附证明材料。
3、学院评审:
学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4、纸质版材料提交内容:
以班级为单位,请班长于指定日期(名单公示完成后通知)将纸质材料上交至经济学院317学生助理处。
(1)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各项签字须完备)
(2)研究生班级优秀毕业生统计汇总表(德育导师签字)
上交前请认真检查材料、签名的完整性,勿遗漏。公示结束后,省优纸质材料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沈老师,0571-88981386。
附件:
附件1-2:经济学院2024届毕业班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pdf
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