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关于做好经济学院2023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2 来源: 224


各位研究生:

今年暑假,我院经略计划、“凌云”计划、“公毅”计划、“致远”计划黑龙江双鸭山基地校级基地以及其他社会实践选派了一批研究生赴各地、各单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现将2023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总结与评比

(一)通过研究生社会实践系统参加黑龙江双鸭山基地校级基地、经略计划、“凌云”计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毅”计划(重庆基地)、“致远”计划(赴哈萨克斯坦社会实践院级基地)的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

1.个人总结材料(必选):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社会实践考核表(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鉴定后上传系统)、调研报告、调查问卷等,必选材料缺一不可(模板见附件9),否则认定为未完成。研究生本人9252400上传至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2.团队总结材料:团队总结(附件1)、团队调研报告(附件2)、基地评价反馈表(附件3)、基地评定成果汇总表(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报送表(附件5)。其他风采展示册及实践实物成果等:结合自身特色与实践成果自行撰写、设计风采展示册(展板、视频),技改项目、开发产品(实物或模型)、发明专利(专利申请书复印件)等实物成果。

附件1-附件5均为必填材料,整理汇总后由团队负责人1052400发至邮箱zdjjxytw@163.com,命名为“xx计划-xxx团队总结材料”(如经略计划-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团队总结材料)。如有实物作品,可在工作日送至经济学院317团委办公室。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和评比将以研究生个人、团队提交的材料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反馈的评价意见,在个人申请基础上开展评选。

1.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参与黑龙江双鸭山基地校级基地、经略计划、“凌云”计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毅”计划(重庆基地)、“致远”计划(赴哈萨克斯坦社会实践院级基地)的个人可申请本项荣誉,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请申请人将《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6及其他支撑材料发至各团队负责人,命名方式为“实践单位-姓名-先进个人申请”,由各团队负责人汇总后10524:00将电子版打包发至zdjjxytw@163.com由学院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各基地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基地当年实际完成实践人数的20%(团队人数在5人及以下可评选1人)。

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

2)圆满完成课题研究、社会调研等实践任务,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3)认真完成实践总结,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

2.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参与经略计划、“凌云”计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毅”计划(重庆基地)、“致远”计划(赴哈萨克斯坦社会实践院级基地)的社会实践团队可由团队自主申报,填写《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见附件7由团队负责人10524:00将电子版发至zdjjxytw@163.com学院最终推荐一到两支优秀团队参评。(黑龙江双鸭山基地校级基地可直接自荐申请)

评选标准: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具有实质性成果,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实践团队成员展现出良好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

3)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深入推进“行走的党史教育课堂”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参与黑龙江双鸭山基地校级基地、经略计划、“凌云”计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毅”计划(重庆基地)、“致远”计划(赴哈萨克斯坦社会实践院级基地)的研究生个人可自主申报,填报《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见附件8命名方式为“姓名–优秀调研报告申请”,由团队负责人10524:00将电子版发至zdjjxytw@163.com

评选标准:

1)报告选题能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逻辑分析严密,格式规范;

3)调研结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4)报告需符合学术规范,无剽窃观点、抄袭等情况。

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总结

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博士生须提交个人总结材料(必选):个人总结报告、社会实践考核表(需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鉴定)、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9,该项材料由研究生本人上传至系统,个人材料上报时间:即日起至92524:00。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总结由学院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不参与上述奖项评选。

三、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社会实践为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社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需重新申请社会实践,否则不能如期毕业。请相关研究生按照要求规范、及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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