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海: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的文化传承与创新

发布日期: 2023-08-23 来源: 11
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经济学一直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核心工作之一,其中又以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最为重要和迫切。从本质上讲,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对中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现象的深刻解释和面临的各种问题的科学解答,且这些现象和问题、解释和解答都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从经济学视角来看,中国最为显著的一大典型化事实是:后发转型大国,几乎所有中国经济现象和问题都与“后发”、“转型”和“大国”这三个关键词有关。作为后发国家,中国在许多领域一直奋力追赶前沿,并不断实现超越;作为转型经济体,中国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模式,以确保有效、稳定、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作为新兴大国,中国率先定义合作与竞争共存的新型国际关系,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因此,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支撑就在于深刻阐明政府与市场、追赶与超越、合作与竞争这三大关系及其运行机理。事实上,对这三大关系相关议题的关注和讨论中国古已有之,在中华优秀传统经济思想中蕴含着可资汲取的人文经济智慧,这些优秀传统经济思想为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启迪和思想借鉴。这就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这三大关系时,既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又要结合中国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进行理论创新。

一、 政府与市场:从善因论和轻重论到赋能型政府

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思考与探索,不仅贯穿整个经济学理论的嬗变历程,也是世界各国经济治理和制度变革的核心。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解上的差异,以及由这种差异引致的政策实践内容和风格的不同,从根本上造就了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的多样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经济学的重要一环,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阐明一种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理论范式和实践模式,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早在古代中国,思想家们就已经开始关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彼时的思潮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流派:一是以管仲的轻重论为代表,主张政府应积极地干预经济;二是以司马迁的善因论为代表,强调自由放任政策在经济治理上的最优性。管仲在其所著散文《管子·国蓄》中系统地阐述了轻重论的核心思想:“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财之櫎可得而平也。”大意是,民间物资若有盈余,(百姓)便会低价将其卖出,此时君主应当以低价收购这些物资;民间物资若有不足,(百姓)便会高价将其买进,此时君主应当以高价出售这些物资。如此低买高卖之后,君主必然获利丰厚,且物价也趋于平稳。从这段论述可以看出,轻重论提倡经济的管理者应当审时度势地积极作为,以“低买高卖”的基本策略参与民间市场交易,从而在宏观层面平抑商品数量和价格波动。与之相对,善因论则认为治国理政最高明的手段是给予个体充分的自由,想方设法地干预和约束,甚至与百姓在民间市场展开竞争实属下策,正如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写:“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大意是,(管理者对人民)最好是顺其自然,不做额外干涉;其次是因势利导,将集体行动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再次是教育劝诫,宣传和倡导合宜的行为;从次是订立规章,通过规范性和约束性制度实现整齐划一;最差的做法是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与民争利。
今天,当我们再度审视政府与市场关系,探索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最优模式时,从先贤的思想中汲取智慧并结合当前发展阶段的特征和要求加以创新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我们应当充分吸收轻重论和善因论分别对政府和市场在维持经济平稳运行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重要性的肯定,认识到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都是经济治理的有效手段,尽管原理和效果不尽相同,但在一定条件下都能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认识到,政府与市场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事实上,政府和市场在调控经济上各有侧重、各具特点,这就意味着良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必然令两者互为补充并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因此,我们既需要“有效的市场”,又需要“有为的政府”,唯有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经济方能行稳致远。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成熟,中国业已形成对新时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框架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对此进行了提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已得到进一步巩固,但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纵观工业革命以来的世界经济发展史中的政府角色演变历程,结合中国经济在新发展阶段的新实际和新目标,我认为在未来着力构建赋能型政府可能是这个难题的一个解。所谓赋能型政府,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下,对市场主体资源配置和动态竞争能力进行中立赋能,实现市场增进、分配优化与整体增长可持续的政府。赋能型政府的构想致力于回答当前经济学理论研究和经济治理实践中长期存在但尚未解决的两大问题,也即构建怎样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才能实现:(1)经济循环动态中的最优均衡;(2)阶梯型技术进步路径上的充分创新。区别于西方传统经济理论中的守夜型政府(侧重严格限制政府行为以保证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充分自由)、规制型政府(侧重对市场主体有效规制以矫正市场失灵)和发展型政府(侧重引导甚至代替市场配置资源以加速结构转型),赋能型政府如下的三大典型特征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第一,通过对市场微观主体进行中立的竞争赋能,规避知识约束和俘获困境,提升政府的介入效率;第二,通过非价格扭曲的要素供给扩张,增进市场主体的资源横向配置能力与代际更新能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第三,通过非有偏选择的分散化创新激励,在跨期福利最大化条件下实现社会加总技术进步率的持续提高,提升动态增长效率。为充分释放赋能型政府的潜能,要加快构建四大配套政策体系:一是面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赋能政策体系;二是面向前沿产业与技术边界的供给侧创新政策体系;三是激活大国规模优势的有效需求扩张政策体系;四是面向数字经济时代的公共数据管理政策体系。

二、 追赶与超越:从天时地利人和到动态竞争优势

从1978年到2017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从3678.7亿元增加到82.7万亿元,以不变价格计算,40年间增长了33.5倍,年均增长约9.5%,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平均2.9%左右的增速,经济总量从世界第11位跃升至第2位,中国经济的“增长奇迹”令世界瞩目。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张不仅从根本上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还令中国在许多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大幅缩小,甚至超越具有传统优势的经济体,成为新的领跑者。讲好这些从追赶到超越的中国故事,向世界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在经济建设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中国借鉴,是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应有之义。
在治国理政所遵循的原则和理念方面,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对外竞争力,中国素有讲求“天时地利人和”的传统。《孙膑兵法·月战》有言:“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尽管这里强调的是作战时顺应天时、借助地利、谋求人和,且三者缺一不可的重要性,但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在制定战略和政策时,充分考虑气候、地理和人文等内外部因素,通过扬长避短式的协调和整合,激发它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状态或为达到这种状态创造有利条件。一言以蔽之,即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充分挖掘和发挥比较优势。“天时地利人和”的理念暗含这样一种观点:特定因素在特定方面究竟构成优势还是劣势,取决于利用这种因素的方式,而不是它本身。因此,对于落后或弱小的国家而言,统治者或管理者越能把握自然或人文条件的规律和特征(尽管它们看上去是某种“劣势”或“缺陷”),并且在实践中顺应或利用它们,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就越顺利,对先进或强大国家的追赶也越迅速。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理念并非简单的宿命论,而是在给定条件下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以及当人的行为和其所面临的条件相适应时可以产生积极的结果。
毋庸讳言,中国经济建设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增长奇迹”,至少部分归功于对“天时地利人和”理念所包含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认同和遵循,该理论也日益成为经济学家们公认的后发国家追赶甚至超越先发国家的方法论指南。然而,当前的理论并未充分揭示和阐明比较优势的全部潜力和相应策略的复杂性。原因在于,比较优势具有动态性。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实际上是一种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其给定不同国家的禀赋或技术差异,并在此条件下阐释国际分工和贸易模式的影响因素、决定机制和福利效应。尽管静态比较优势理论为我们理解早期国际分工贸易结构的形成和演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难以解释诸如中国等后发国家通过创新活动推动技术进步,实现比较优势和贸易结构的动态优化,进而完成对先发国家追赶和超越的历程。因此,有必要从动态比较优势的视角建立一个提炼上述历程中成功经验的新理论,其基本逻辑是:后发国家的创新能力或国际竞争力——集中体现为其对领先国家或特定国家的领先领域的追赶速度和超越可能性——取决于该国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地位和长期贸易模式,而国际分工地位和长期贸易模式又由内生于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动态比较优势决定。以中国为例,利用动态竞争优势理论,我们便能更好地理解其在许多领域向先发国家发起追赶并成功缩小差距或实现超越的秘诀所在。首先,中国在早期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并为之后的转型奠定基础,此为静态比较优势的发掘和利用阶段;其次,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条件下,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和国外关键资本品的引进,中国全面提升了人力资本和高端物质资本水平,优化了要素禀赋结构,推动经济部门由劳动力密集型转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此为比较优势的动态转换阶段;最后,伴随要素禀赋变化引致的创新活动倾向性调整,以及政府适时采取的赋能型政策,中国在新经济领域培育出与发达国家匹敌甚至超越发达国家的竞争优势,此为“换道超车”的动态竞争优势形成阶段。上述“静态比较优势→动态比较优势→动态竞争优势”的演变路径不仅是对中国经济跨越式发展经验的高度浓缩和概括,也揭示了后发国家对先发国家实现由追赶向超越转换的一般模式。

三、 合作与竞争:从以和为贵和大争之世到合作双赢型竞争

经济全球化将世界各国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国亦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然而,在西方贸易保护主义、本国优先主义和单边主义不断抬头的今天,传统的全球化体系受到了多重挑战。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的快速崛起必然在很多领域引入新的竞争,但竞争并不意味着对抗或脱钩,相反还可能在更大或更高的层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如何理解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如何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处理好合作与竞争关系?如何将合作与竞争关系理论应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这些显然也是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当回答的问题。
对于合作与竞争关系的解读,中国古代著书立说者甚多,其中以儒家和法家的观点最具代表性。儒家提倡以和为贵,反对战争,认为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当是融洽和睦、井然有序的,倡导建设和谐安宁的社会。《礼记·中庸》记载:“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意思是说,和谐是天下共同遵循的原则和法度。由此看出,儒家认为维系世界及其中个体间关系的根本是广泛且一致的和谐与合作。与这种理念针锋相对的是法家所提出的“大争之世”。《韩非子·八说》记载:“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大意是,身处大争大斗的年代,还遵循谦卑恭敬、拱手礼让的老规矩,绝不是圣人治国的方略。由此看出,法家认为人类所处的环境本质上是一个弱肉强食、竞争激烈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中追求所谓的和谐,往往只会适得其反。事实上,儒家和法家争锋的焦点在于对世界的基本认识,儒家认为和谐是这个世界的底色,而竞争从根本上破坏了和谐,因而与整个世界不相兼容;法家则认为世界处在无休止的竞争之中,对和谐的追求既难以得到广泛的认同,也会损害自身的利益,因而在世界中无法存续。
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个世界既不是一片祥和的“桃花源”,也不是充满纷争的战场,合作与竞争孪生于各个领域。尽管如此,我们仍要有对竞争习以为常的法家智慧,也要有追求大同世界的儒家胸襟。更进一步地,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过程中,中国与世界各国应致力于在竞争中寻找合作机会,在合作中开展良性竞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既要在竞争中寻找可能的利益交汇点,避免过度竞争造成的“囚徒困境”式低效率;又要在合作中为潜在的良性竞争预留空间,加快合作双方在相关领域取得进展和进步,这就需要引入合作双赢型竞争机制。合作双赢型竞争的宗旨是创造一种有效兼容合作与竞争的模式。在该模式下,一方面,单纯的竞争会导致双方在投入上开展“军备竞赛”,过多的资源被用于削减对手而非提升自己的利益。如果可以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合作,双方都将以更小的代价换取更高的收益,且各自的境况比参与合作前更好;另一方面,单纯的合作会导致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变得懈怠和懒惰,且面临较高的背叛风险。如果能够在某些领域开展公平竞争,不仅可以为双方的互动螺旋式进步注入新动能,还能通过降低破坏合作的潜在获益约束各方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合作双赢型竞争的本质是一种新型正和博弈。与传统正和博弈相同的是,在这种博弈中,参与博弈双方的收益与损失之和大于零,一方收益的增加不必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出现一方收益增加带动另一方收益也增加的情形。不同于传统正和博弈的地方在于,传统正和博弈为参与双方提供净收益的多寡单调地取决于合作的规模和强度,合作越多越牢固则净收益越大,合作越少越松散则净收益越少,甚至出现负收益(此时即为负和博弈);而在合作双赢型竞争所包含的新型正和博弈中,双方的净收益水平会随着合作规模和强度的增长先升后降,因而存在某个最优的竞争与合作的配置模式(一定程度合作和一定程度竞争的组合),使得双方的净收益最大化,从而达到真正的合作双赢型竞争。

(原文载于《经济研究》202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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