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通知5号】关于毕业党员离校及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9 来源: 2275


各位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重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十九大修订版)》“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为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请各位毕业生党员认真对待,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附件1),发至党支部负责人,支部负责组织关系转接的党支部或支委在线上发起转接操作(具体流程见附件3),并于621前将转接信息汇总给党总支。

    一、转接类型

1)省内转接(去向地支持线上转接)党员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后,支部书记将在621前在系统中办理转出,请本人及时督促拟转入党组织在党员信息系统中进行电子转接申请的审批接收

2)省外转接(去向地不支持线上转接党员

省外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跟(1)省内转接党员一样,可以通过系统转接的,即按照(1)操作。另外一种省外非建库单位(即无系统,不支持线上转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后,学院将集中通知领取介绍信。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本人持介绍信去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督促拟转入党组织于有效期内将介绍信回执反馈给转出的党组织。回执办理完成后,请立即将回执拍照,将照片发送至邮箱:zjujjxydszxfzb@163.com,反馈至党支部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在系统录入回执信编号,并于1个月内将回执寄送回学院。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经济学院317学生党总支 王老师  0571-88981382

   3出国党员

出国党员应选择将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1)(2)要求操作。如选择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则需填写组织关系保留表(附件4),将电子版交给支部书记,纸质版621交到经济学院317团委王老师处。

二、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完成线下或线上的组织关系转接事项。留经济学院继续深造的党员(主要是指本校升学,如读研、转博、读博等),填写后续转入党支部名称;因学籍异动需要延期毕业的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先暂不登记,待确定毕业时间后登记办理。

是否需要介绍信与去向地是否可以通过线上转接系统有关,请与单位确认。

原则上毕业时必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如无故未转出、未规范办理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十九大修订版)》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进行处理。时间从毕业后开始计算。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生党员素质发展中心:陈嘉雯  vxC13736159298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说明.docx

附件4: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