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经济学院关于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的申请通知(秋冬)

发布日期: 2022-11-22 来源: 192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时”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浙·时”梦想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和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金额将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梦想期限为一学年。梦想申报可大可小,理由合理且有明确规划即有机会获评。下文列举部分例子可供参考:

1.研学旅行活动:如体验国内外城乡文化,探索、感受异域风情等,开阔个人视野;

2.技术、技能学习:如学习摄影、软件、编程、外语等;

3.活动组织:如志愿活动组织、社区活动组织等;

4.其他:如和家人共同实现某项心愿等。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浙江籍广西籍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1.  学制到期时间在2023630以后;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  热爱学习,具有创新精神;

4.  热爱生活,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包容能力;

5.  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  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博转硕、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评选其他符合要求的学生增补。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浙”梦想基金申请表》(附件1和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交至所在院系。并于1127前将电子版的汇总表、申请表和分阶段预算表打包发送至zdjjxyzz@163.com,邮件主题为【“浙·时”梦想基金申请+姓名】;

(二)院系初审: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按照推荐顺序整理候选人材料;

(三)学校评审:研工部将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通知相应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四、项目考核及助学金发放

(一)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春学期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请学生根据后续要求完成项目进度的汇报。

(二)项目验收:一般安排在夏学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请学生根据后续要求完成项目结题。

(三)助学金发放:分两笔发放,项目立项后发放一半的金额,中期考核通过后发放其他部分。

五、注意事项

1. 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2. 若已受助项目存在进一步支持价值,可连续申报直至实现梦想;

3. 项目存在动态淘汰递补机制,若有学生被终止受助资格,则评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增补,并按要求执行;

4. 原则上,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如有疑问,请联系:

沈老师,0571-88981386

 

附件1: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项目分阶段预算.xlsx

附件3: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申请汇总表.xlsx

 

 

经济学院团委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