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0 来源: 515

各经济学院研究生: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金,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之标杆。依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现启动20202021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研究生,以及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旨在激励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

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取得过高水平的学术科研或创新实践成果;

6.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经济学院可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

学院(系)确定人选后,需提供被推荐者的以下材料:

1.材料1word):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1):仅限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材料2excel):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2);

3.材料3word):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

4.材料4pdf):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PDF格式文档,要求:①按上述材料123的顺序;②无需封面与目录,无需标页码;③字体等模式请遵照模板,注意美观;④命名格式: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姓名。

请各位同学于917前上报相关材料,电子材料:材料1-4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ainanwang@zju.edu.cn纸质材料:材料1-3(其中材料12需个人签名)交至团委317办公室

三、其它

1.推荐人由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评审确定

2.被推荐人所使用之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最终的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否则将取消其获得的竺可桢奖学金资格。

 

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模板).doc

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xlsx

附件3:佐证材料模板.docx




经济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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