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1 来源: 890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201612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奖励标准:

一等奖3人,奖励金额5000/人,二等奖6人,奖励金额2000/人。注意: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9.9.1-2020.8.31之间。

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向所在班级评奖委员会提出申请;

2、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组建班级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组长为德育导师,组员包括: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各专业代表以及其他由德育导师指定的成员。酝酿初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研究生对班级初评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应在班级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德育导师提出。

3、班长将评审材料交至学院317办公室王璐莎老师处,电子版以“2020+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命名发至jyyjs2020@163.com,截止时间为1121700前。提交材料包括:

1) 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

2 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 班级总分排名表(附件3

4) 班级加分明细表(附件4);

其他说明:

1、关于课程成绩: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成绩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不包括选修课)。英语免修的按85分计。具体成绩计算方法参考《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附件5)。

2、关于科研课题:参加加分的课题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加分。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记分。具体加分参考学院细则。结题时间规定为2019.9.1-2020.8.31之间。

3、关于学术论文:论文发表的作者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含所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含有题目和作者的正文一面复印件。论文交流被收录的参照论文发表提供材料。发表或录用(仅针对毕业学年学生)时间规定为2019.9.1-2020.8.31之间。

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依此类推;各项学术、非学术获奖必须提供证书及证明自己在所参加的团队中的排名次序。同一篇学术论文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

4、关于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及其他项目:

1)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加分和其他评奖细则上没有做明确说明的项目加分班级内部评定后可上报学院审核,请附上相关证明。

2)参加社团活动并担任一定职务,请参照学院细则“()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1.社会工作项目――第(7)条加分细则”,统一加2分。请参加社团活动并担任一定职务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到班长处加分,并附相关证明。此项加分与担任研究生干部加分不累计。

3)经济学院参加挂职锻炼参照细则“()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2.文体项目及各项学校竞赛项目加分细则”,统一加3分,并附相关证明。

4)参加献血活动参照细则“()其他情况加分细则”,统一加2分。

5)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将相关证明交给班长,在德育导师指导下评定分数。

5、在推荐优秀奖学金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6、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7、申请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流程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璐莎

电 话:88981386


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2019-2020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经济学院研究生非全日制班级总分排名表.xls

经济学院研究生非全日制班级加分明细表.xls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pdf

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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