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2 来源: 3410

各位研究生:

现将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导师、班级、德育导师都签好字后,班长汇总并于1010日前交至317办公室王璐莎老师处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2)《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


请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2020级硕转博学生属于新博士班级,只参评国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99月-20208月之间。

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经济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以及《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上交各班班长。

2)班级评奖委员会酝酿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每个硕士生班级推荐不超过4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每个博士生班级推荐不超过2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人选时请兼顾学位类型。班长于101017:00前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交至学院317办公室王璐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以“2020+班级名称+国奖候选人”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yyjs2020@163.com

3)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获奖名单在校网公示。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原则上需班级排名前10%在职研究生和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2020级硕转博学生可以在新博士班级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2020级硕转博学生除外)。

(三)专项奖学金

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1名,请需要申请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4,同时填写《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材料“2020+姓名+单项奖名,于930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yyjs2020@163.com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6,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18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wujiao_@zju.edu.cn;经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并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院级各类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见学院细则,优秀不超过参评总人数20%。研会、博会分别作为一个参评单位。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作为一个参评单位,在德育导师指导下开展评选。研会、博会、兼职辅导员、挂职团委副书记在学院研究生思政工作组指导下开展评选。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7),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8)于101017:00前交至317办公室王璐莎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2020+班级名称+先进班级申请表/先进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发jyyjs2020@163.com

五、名额分配

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9。其中,2020级秋季入学研究生不计入研究生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具体评选工作以经济学院的实施细则为依据。

六、时间进度

1922-1010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初评完成班级公示。

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组建班级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组长为德育导师,组员包括:研究生党支书、班长、团支书、各专业代表以及其他由德育导师指定的成员。

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并在小班全体会上向全体参评同学报告,酝酿各种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选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研究生对班级初评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应在班级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德育导师提出。

各班班长在10101700之前将评审材料交至学院317室王璐莎老师处,电子版发至jyyjs2020@163.com。提交材料包括(学生个人上交或逾期上交不予接收):

1)班级总分排名表(附件10)、班级加分明细表(附件1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导师、班长、德育导师签字)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4)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5)申请加分材料复印件;

21010-1016:学院汇总评审,择优推荐

学院汇总候选名单,并填写有关表格和报送有关材料,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31019-1023:网上申报,学院公示

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19日后可以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通过审核后导出相应表格,请导师、德育导师签字。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41026-1028:上报学校

学院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院推荐者。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的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校党委研工部。

七、其他说明

1关于课程成绩: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成绩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不包括选修课)。英语免修的按85分计。具体成绩计算方法参考《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附件13)。

2关于科研课题:参加加分的课题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加分。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记分。具体加分参考学院细则。结题时间规定为:2019912020831

3关于学术论文:论文发表的作者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含所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含有题目和作者的正文一面复印件。论文交流被收录的参照论文发表提供材料。发表或录用(仅针对毕业学年学生)时间规定为:201991—2020831

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依此类推;各项学术、非学术获奖必须提供证书及证明自己在所参加的团队中的排名次序。同一篇学术论文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

4关于研究生干部考核学院各学生组织对本组织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并填写经济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表附件12),于9281200前纸质版交至学院317室王璐莎老师处,电子版发至jyyjs2020@163.com,学院将于281800前下发给各班级,以便班级进行汇总评分。各班于930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同学所有的干部考核结果上报学院317室。

5关于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及其他项目

1)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加分和其他评奖细则上没有做明确说明的项目加分班级内部评定后可上报学院审核,请附上相关证明。

2)参加社团活动并担任一定职务,请参照学院细则()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1.社会工作项目――第(7)条加分细则,统一加2分。请参加社团活动并担任一定职务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到班长处加分,并附相关证明。此项加分与担任研究生干部加分不累计

3)经济学院参加挂职锻炼参照细则()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2.文体项目及各项学校竞赛项目加分细则,统一加3分,并附相关证明。

4)参加献血活动参照细则()其他情况加分细则,统一加2分。

5)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将相关证明交给班长,在德育导师指导下评定分数。

6、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4.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5.学院(系)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名额有误,请学院(系)递交准确参评人数和学生名单,以作调整。

联系人:王璐莎

址:经济学院317

电子邮箱:jyyjs2020@163.com

话:88981386

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922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4:2019-2020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

附件5: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6: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7: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附件8: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附件9:研究生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10:班级总分排名表.xls

附件11:班级加分明细表.xls

附件12:经济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表.xls

附件1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