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税务专硕学生赴高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活动
发布日期: 2018-06-21 来源:yj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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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朱柏铭老师带领2017级税务专业硕士的14位同学,前往位于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州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与公司财务人员就税收政策和税收业务进行讨论。一同参与本次活动的还有朱秀君老师和税务专硕校外导师王云飞高级会计师。
![]() 公司财务部主管华群英首先介绍了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实务问题。自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下降至16%。税率的降低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但对财务人员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因为涉及到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不同处理方法会导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不一致。华主管还谈到了境外劳务、境外咨询费的增值税代扣代缴问题。国内企业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以后,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局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不及时代扣代缴将会面临滞纳金风险,而实务中,许多企业恰恰忽视对外支付的代扣代缴问题。最后,华主管介绍了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175%的加计扣除,经济开发区给予的房产税减免和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华主管认为财务人员需要及时跟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12366财税热线、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税务局法规科了解政策适用的具体情形。
之后,朱柏铭老师、朱秀君老师及王云飞高级会计师与华主管围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企业议价能力与税负转嫁、纳税服务水平的改善、税收政策的变动与跟进、人工智能对财务工作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管理、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蔡斌、张志轩、赵明瑶、谢珈琪等同学也分别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不征税收入的税务实务处理、企业类型变更的影响、电子发票的使用与华主管进行了交流互动。
实践教学将课堂的税收理论与企业的税务实践相结合,让同学们获益匪浅。同学们纷纷表示短短半天时间里学到了不少实务经验,并在热烈的讨论中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对税收政策和税务工作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与思考,希望院系今后能多开展此类实践教学活动。
![]() (文/谢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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