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08级本科生选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1-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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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和2008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行部分双向选择,即按累计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范围内双向选择导师(即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须为学生所在专业系的教师)。
请排名前30%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附件2),从即日起联系导师,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2010年11月26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交到本科生教育科(紫金港西2-408)李艳老师处。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规定,每位教师接受双向选择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名。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规定,双向选择未果的学生,由各专业系随机安排导师,届时安排结果会在经济学院本科生教育科网站上公布,请同学们予以关注。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88206064
经济学院本科生教育科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