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06-01 来源: 521

中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经济学院党委[2010]03

 

中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同意

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团学联:

 

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于今年6月下旬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并同意你们提出的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和代表团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新一届团学联主席团组成及产生办法等请示事项。

党委要求,院团学联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会议的筹备工作,切实加强指导。要通过会议,进一步动员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热情,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为把自己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附件: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0531

                          

  

 

 

 

主题词:学生代表大会  批复                                  

抄送:院本科生党总支、院工会、院团委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学生会                 

中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0531日印发  

附件:

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经济学院党委: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团学联工作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学院团学联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向党委提出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申请。 

经济学院团学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根据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团学联的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条件基本成熟。现将召开学代会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和总结学院学生会过去一年多以来的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动员经济学院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院和学校的各项建设事业,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共同创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06月下旬

2.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国际会议中心

三、大会主要议程

1、聆听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议经济学院第三次学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经济学院上届团学联主席团(书记处)工作报告;

4、审议并通过《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代会选举办法》;

5、选举产生经济学院团学联第二届主席团(书记处)。

四、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

以经济学院内各班级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所属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各班级代表名额参照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的要求,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要兼顾性别、民族的比例。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具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各班级原则上按照班级人数的7%产生代表候选人。

2.代表团构成

以学院3个专业为划分对象设立3个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五、新一届团学联主席团(书记处)组成及产生办法

新一届经济学院团学联主席团(书记处)人数拟定为5人,经民主推荐和面试选拔,按4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数拟定为7人。

六、大会筹备工作

成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委会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资格审查组等,分工协作完成大会筹备工作。筹委会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团学联主席团(书记处)成员、各部门部长、学生骨干共同组成。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团学联

                                  20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