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0届本科毕业论文导师送审意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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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和2010届毕业生:
为了加强学生和指导老师的联系,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应指导老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的本科毕业论文增加导师送审意见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位指导老师请于2010年5月4日前将《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毕业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见附件)交到紫金港校区西1-214办公室或放入玉泉校区经济学院大楼李艳的信箱(112号)。
2.2010年5月5日学院将对同意送审的名单进行公布。导师同意送审的同学按照格式要求于2010年5月6日将毕业论文交给班长(格式如下:每位同学上交毕业论文定稿一式一份,范文中的诚信承诺书、任务书、毕业设计考核、指导老师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内容要求、开题报告考核等5张表格可不装订入内,致谢、后记等不可装订入内。封面隐去姓名与学号、指导老师两项信息,只填写毕业论文题目、年级与专业、所在学院三项信息。请各班班长收取每一份毕业论文时将学院统一编定的编号用黑色水笔工整地写在论文封面的右上角),由班长于2010年5月7日14:00-16:00将毕业论文交至西1-214。班长请于2010年5月5日14:00-16:00到西1-214领取各班毕业论文编号。
3.导师不同意送审的同学抓紧时间修改论文并交给老师再次审核。指导老师根据学生修改后的论文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毕业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并于2010年5月12日前将表格交到紫金港校区西1-214办公室或放入玉泉校区经济学院大楼李艳的信箱(112号)。学院将于2010年5月12-13日对同意送审的名单进行公布。此次经导师同意送审的同学于2010年5月14日上交毕业论文以供送审之用。上交方式请密切关注学院5月12-13日发布的通知。
4.第二次仍未达到送审要求的论文学院将不予送审,且取消答辩资格。即使第二次达到送审要求,同样有可能会对毕业论文最后得分产生影响,请同学们引起重视,务必认真写作,争取一次达到送审要求。
本科生教育科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