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学生专业实习(设计)的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 2010-0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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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同学:
由于专业实习(设计)是首次开设,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如下:
组织形式:和春学期的课程一起选课(选课时请选择自己所在系的教学系主任),但是修读时间不拘泥于春学期,可提前至大四秋冬学期和寒假。必须依托单位,实习时间可以不连续,但时间总量不低于15天。
成果形式:不低于5000字的实习报告,记录完整的实习记录本及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总结必须是在总结实习过程的基础上,就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或几个专业问题进行剖析,提出自己的建议;或通过实习经历,谈谈对学院课程设置的看法,或谈谈某门课程在实习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评分依据:实习报告占总分的70%,记录本占总分的20%,单位的鉴定意见占10%。
其中实习记录本要去教材中心购买,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空白表格可在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上交时间:各位班长将上述材料收齐后,于2010年5月12-13日上交到本科生教育科。
本科生教育科
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