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10届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含二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7 来源: 2273

各系、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和2010届全体毕业生:

201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处于选题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内容

时间

师生双方共同协商申报题目

2009.11.17—2009.12.20

系所和学院负责人审批申报题目

2009.12.21—2009.12.23

学生选题

2009.12.23—2009.12.24

教师对学生的选题进行确认

2009.12.24—2009.12.27

系所、学院对学生的选题进行确认

2009.12.28—2009.12.30

注意:以上程序均在系统中进行,所以请师生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一旦超过最后期限,则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申报题目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论文指导老师在充分考虑学生能力的基础上拟定可行的论文题目,输入现代教务系统,并添加预留学生,由预留的学生选择题目(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毕业论文操作手册――教师操作说明);二是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自行拟定题目,通过现代教务系统中的“自定义论文题目”选项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毕业论文操作手册――学生操作说明)。不管以何种方式申报题目,请师生双方认真讨论,确定成熟的题目后再上报,题目一经通过审核,原则上将不再予以更改。

师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完成题目申报后,系所负责人和学院分别在系统中对题目进行审批。(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3:毕业论文操作手册――系所操作说明)系所和学院审批结束后,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选题,指导老师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带学生的选题进行确认。系所和学院则需对教师已确认的选题进行再次确认。至此,整个毕业论文选题工作才算结束。

由于我院已先行实行导师制,因此,学生的论文指导老师即为自己的导师。另外,根据学院精神,校内免研的同学跟着研究生阶段导师做本科毕业论文。其他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者,请填写《经济学院本科生更换导师申请表》,经原导师和现导师同意后,报本科生教育科备案。

请各位同学按照《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经济学院[20075号)的要求,认真对待毕业论文环节。

拟申请二学位的同学,也在同一时间选题,因不能进入系统进行申报题目,所以请二学位的同学在20091220日前将和导师协商好的题目发送至李艳老师邮箱(liyan1981@zju.edu.cn),供系所和学院审核。发送信息如下:姓名、学号、拟修二学位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指导老师。开题和答辩等环节均与经济学院毕业生同步。

另外,毕业论文是一门必修课,各位同学务必在选课期间进行选课,否则成绩将无法录入。

 

联系人:李艳

电话:88206064

 

附件1:毕业论文操作手册――教师操作说明

附件2:毕业论文操作手册――学生操作说明

附件3:毕业论文操作手册――系所操作说明

 

本科生教育科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