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及监巡考教师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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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09-2010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具体考试及监巡考教师安排,请参见附件1。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不同老师教授的同一门课程的考试试卷须统一;
2、出试卷时,请老师务必采用浙江大学考试试卷统一卷首(本学期新启用,见附件2),并请标明各大题及小题的分值;
3、从本秋学期开始,本科生院对本科生的试卷印制流程进行了调整,请任课教师按新规定操作。具体请参见浙大办公网“关于实施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印制新流程的通知”(http://jwbinfosys.zju.edu.cn/wbwj/关于实施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印制新流程的通知(终稿).mht或经院本科网上转发的此通知);
4、监考老师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指挥学生按座位号要求就坐,同时在黑板上公布本场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并做好考试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除学生本人不可抗拒之原因外,开考后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论。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5、请各位老师在自己教授的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将试卷(按成绩单的名单次序整理好,且用红笔批改)交至紫金港本科生教育科(紫金港西1一214)戴超琴老师处完成交接工作;交卷时请提交空白试卷A、B卷各2份、标准答案A、B各2份、成绩单(注意:请点击打印“全部成绩”栏)3份(每页签名和填写日期)、试卷分析和教学日历各1份(均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考场情况记录表1份;
6、课程考试形式为交论文的,要求上交成绩单3份、教学日历1份,并附上对学生课程论文的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1份。(至于学生的课程论文,请任课老师自行保管5年,以备学校检查之用);
7、根据学院规定,从本秋学期开始,每门课程的任课老师除参加自己这门课程监考以外,还需要互监一次,即参加另一门课程监考一次!另外,有部分开课学院为我院的课程,其监巡考由其它学院安排(见附件1之第2页),请各位任课老师认真核对一下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上的相关信息,以免遗漏。
各位老师辛苦了,谢谢大家配合!
本科生教育科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