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2-10 来源: 218

各系:

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浙大发人(200661]”,请认真做好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时间范围

2008年度教师的本科教学质量的考核时间范围定为20079月至20087月。

二、考核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将以下几方面纳入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内容:

1.所讲授各课程(含实验)的课堂教学质量;

2.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和科研训练项目及参加各项学科竞赛工作情况;

3.课外给学生辅导、答疑情况;

4.课程考试命卷、评卷的规范性及其质量;

5.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师简介、教学日历等课程相关信息的完备情况;

6.教师考核时间范围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含上述考核内容123项)。

三、考核等级的评定

(一)考核等级的分类

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考核等级的评定原则

1.考核等级的评定根据上述6项考核内容综合评定,由各系提出评价等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统一汇总后报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审核(汇总表附后);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本科教学质量即评定为不合格;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科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1)有课程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以下者;

2)考核内容第2至第6项中,其中2项评价不佳者;

3)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教学事故者。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在实际考核等级的基础上向上提升1个等级(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已评定为优秀者除外):

1)在考核时间范围内每学期平均给本科生授课超过15周学时者;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为本科教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立项。

请各系认真做好200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在20081212日前将对各教师的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本科与成人教育科顾卫俊处。

联系电话:88206620

联系人:顾卫俊

邮箱:gwj@zju.edu.cn

 

附件: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