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更正学生成绩办法的通知(新)

发布日期: 2008-09-02 来源: 500

各任课老师:

    根据本科生院学务处的最新规定,自2008学年开始,教师更正学生成绩的程序操作如下:

1.     教师登录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输入工号和密码,在“成绩更正”的菜单里选择学年、学期,选择相应课程、班级,选择、输入学生学号,填入修改后的成绩,保存,打印《成绩更正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然后交学院本科教育科,经过主管本科院长签名、盖有本科教育科公章的《成绩更正表》交本科生院学务处和学院本科教育科各一份,进行存档。

2.     学务处根据教师提供的《成绩更正表》,再进行最后确认,完成学生成绩的变更。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