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夏学期期末考试及监、巡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6-03 来源: 574

各位老师:

20072008学年夏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具体考试及监、巡考安排,请参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不同老师教授的同一门课程的考试试卷须统一;

 2、老师出试卷时,请采用浙江大学考试试卷统一卷首(见附件2),并请标明各大题及小题的分值;

3试卷送印前必须课程组组长或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请在送印试卷的最后一页的反面签字确认),确认稿要放入试卷袋留存备查;

4、请在卷首评分栏内登得分。每大题题号边亦请标明得分。评卷时可采用得分,亦可采用扣分,但整份试卷须一致,不能同时有得分和扣分。无论总分或是各题目得分出现涂改的,均请老师签名。积分请仔细核对,并请老师在卷首“评卷人”一栏中签名;

5、请各位老师在自己教授的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试卷或学生课程论文(按成绩单的名单次序整理好,且用红笔批改)交至紫金港本科与成人教育科(紫金港西1214)戴超琴老师处完成交接工作;交卷时请提交空白试卷AB各两份、标准答案AB各两份、成绩单三份(每页签名和填写日期)、试卷分析一份(教务系统中输出)、教学日历一份、考场情况记录表一份;

6、课程考试形式为交论文的,同样要求上交试卷分析和教学日历,并附上对学生课程论文的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

另外,我院有部分任课老师的课程监、巡考由其它学院安排,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一下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上的相关信息,以免遗漏。

各位老师辛苦了,谢谢大家配合!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863

附件120072008学年夏学期期末考试及监、巡考安排表

附件2:浙江大学考试卷统一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