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6-02 来源: 1431

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建立起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机制,经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共同研究决定,在我院各级学生党支部中开展2008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活动。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试行)》(党委发〔200636号),结合前两届的评选工作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中所有正式组织关系在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           奖项设置

优秀学生党员氛围院级和校级两类,院级优秀学生党员一般按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1%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党员按《2008年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数》(附件1中核定的数字推荐候选人。

 

三、           评选程序

(一) 党支部评议推选。610前,各学生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一名本支部优秀学生党员候选人,并上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评议推选。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将分别召开评审会,对参评党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评定院级优秀学生党员,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研究决定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参加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三)表彰。前后,对评选产生的2008浙江大学校级优秀学生党员和“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           材料报送

各学生党支部务必于610前报送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附件2,需填写支部意见);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3、候选人电子照片(2寸免冠证件照);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本科生党支部交至紫金港校区白沙1103室经济学院本科生思政办公室陈�老师处,研究生党支部交至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王晓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本科生请发至cm711@zju.edu.cn,研究生请发送至wangx@zju.edu.cn

 

五、           评选要求

评选和推荐产生的优秀学生党员要德才兼备、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要把对学生党员的教育贯穿评选工作全过程,结合我校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注重挖掘典型、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党员自觉学习成才、服务群众社会,争做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

各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实事求是、严格考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好优秀学生党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经济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0862

附件下载:

附件1:《2008年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数》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