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6月2日更新)

发布日期: 2008-05-29 来源: 2868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经济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论文继续实施匿名评审制度。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结果为“未达到答辩要求” 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但评审意见仍会下发到这些同学手中,请你们根据评审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在2008641630前将修改后的论文一式三份上交至本科与成人教育科李艳老师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nly0816@163.com。届时,我们会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对这些同学的论文进行再一次评审,若评审结果可以参加答辩,则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系答辩成绩在末5%的同学,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也需参加二次答辩)。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再次评审,论文仍未达到答辩要求,则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2.评审结果为“同意修改后答辩” 者,请按照评审老师的意见和指导老师意见进行修改,否则将不能参加答辩。(答辩开始前,答辩老师会认真检查学生是否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3.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者,为了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也请根据答辩意见和指导老师意见进一步修改。

4.至今未上交论文供评审的,按照“评审结果为‘未达到答辩要求’”计。也请在2008641630前将修改后的论文一式三份上交至本科与成人教育科李艳老师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nly0816@163.com。这几位同学的论文也交由本科教学委员会评审。若评审结果可以参加答辩,则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评审,论文未达到答辩要求,则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若届时仍不上交者,毕业论文成绩自动评为不及格。

5.若因评审老师未反馈评审意见而暂时不知道评审结果的同学(即评审结果一栏空白者),敬请关注院网通知。评审老师一旦反馈,我们会及时在网上更新。

  6.请各班班长在2008529日下午16001700之间到本科与成人教育科领取专家评审意见表(已隐去专家姓名)并及时下发到同学手中。

  

另外,请同学们把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发给老师,以便老师准确填写评语。若因学生没将论文发给老师,造成指导教师无法填写评语而延误学生答辩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各指导老师和评审老师为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经济学系评审结果公示(5月30日更新)

           金融学系评审结果公示(6月2日更新)

           财政学系评审结果公示(6月2日更新)

          国际经济学系评审结果公示(6月2日更新)

 

 

经济学院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