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经院2004级各辅修专业等资格的学生上交照片和成绩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5-28 来源: 792

请获得经济学院2004级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资格的同学,于615日下午1700之前,将填写好的辅修或第二专业的申请表1份、两寸照(需为学校统一电子摄像照片)一张以及成绩单(学院盖章,成绩单上请划出所有辅修课程)上交到紫金港西1214室戴超琴老师处,以用于办理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经济学院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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