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4-07 来源: 1270

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工作已经开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召开民主推优会议,认真做好本支部的推优工作。

2、具体推优对象、条件以及相关事项详见《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3、推荐名额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数的10%。

4、建议各团支部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所推荐的优秀团员必须已上交入党申请书,可以与本学期的浙江大学党校2007年第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报名单相结合。

4、各团支部于414将本支部推优名单上报学院308室王晓老师,同时上交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及附上被推荐者的个人事迹表述(800字以上),签署团支部书记意见。

 

                                                          2008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