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下半年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19 来源: 136

                   关于补报下半年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
 关于补报下半年举办国际会议2008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双边)会议计划将于225日截止,现补充说明,如有2009年上半年举办的会议,现在也可以填报计划表。

请各学院按时将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用电子文本上报外事处(已申报及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会议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组织好会议计划的申报,务必向学院教师说明,未申报计划的会议,教育部原则上将不受理举办会议的申请。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举办国际(双边)会议。

   

附:a11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