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13 来源: 1011

 各系(室):

2007年度考核工作于2007年12月12日—2008年1月20日进行,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浙大发人(2006)61号]”,请各系(室)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各类人员按类分别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
(1)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填写《浙江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填写方法见附件1关于《浙江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导出说明
(2)党政管理类(其中中层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专职辅导员由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考核)、教学辅助类(除实验技术人员)、工勤类人员填写《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填写浙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填写方法见附件2关于实验技术人员填写浙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的说明。相关考核表请到人事处网站rsc.zju.edu.cn表格下载—人事管理—空表下载栏下载,填写完整后按考核表备注栏中要求的格式进行打印,并附上本人签名。
2、2008年1月8前,各系(室)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及交流,产生考核结果、评出先进(名额分配)。2008年1月10日前交学院人事科汇总报人事处劳资办及人事办。《院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校级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2008年1月15前,学院人事科将个人考核表汇总,交人事处人事办统一归档;学院书面上报考核结果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及院级先进工作者名单、推荐的校级先进工作者名单。
4、2008年1月20前学院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二、注意事项
1、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博士后(其中期考核结果可视作年度考核结果)、人才中心非借用人员、校内离岗退养人员、工作不到半年人员。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为“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在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评选出院级先进工作者,在院级先进工作者中推荐出校级先进工作者,其中院级先进工作者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0%,校级先进工作者占院级先进工作者的10%。
中层干部不计入单位总考核人数,不占单位考核优秀指标,不占院级先进、校级先进名额。专职辅导员计入单位总考核人数,占单位考核优秀指标,占院级先进、校级先进名额。
3、学院以人事处制定的“考核结果数据库”上报考核结果,以便数据汇总;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由组织部汇总后报人事处。
4、对因特殊原因(如出国、外出读书、进修、产假、病假等)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及校内离岗退休人员,需附“不参加考核说明”;对于未参加考核而视同考核合格人员,附“视同考核合格证明”。格式请到人事处网站(rsc.zju.edu.cn)表格下载—人事管理—空表下载栏下载。
5、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考核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完毕后打印。各类表格中个人签名栏需个人亲笔签名。
6、为使表格能顺利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各类表格下载后严格按照考核表备注栏的要求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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