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教职工确定中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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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教职工确定中级职务的工作从即日起进行。凡符合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附件十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6月18日前向学院组织人事科申报,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取得学位后所发表的论文原件,其中申报确定讲师(科学研究系列助研)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供普通话测试、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根据浙大发人[2006]47号文件要求)原件证明。
学院组织人事科将负责核对申报人员材料后,填写《浙江大学具有研究生学历教职工确定中级职务人员申报表》,于
联系人:余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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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人事科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