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29 来源: 14

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济学院本次可推荐13名同学。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七)成绩要求:无不及格必修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至30%(含30%),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即获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及以上+体测良好及以上+学业优秀标兵+其他一个标兵(不包括学业进步标兵))获得者中产生。

3. 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两两兼得。

4.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zdjytwks2026@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家奖学金】专业+学号+姓名”。截止时间为10月4日24:00。

四、注意事项

必须统一使用《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1.基本情况:民族填写如“汉族”;入学时间:202X年9月;学制:四;

2.学习情况:成绩排名填写上学年专业综合排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统一填“是”;“如是,排名”填写学年专业综合排名;必修课门数和及格以上门数均填写上一学年数据。同年级同专业的申请人,排名总人数、必修课门数都必须一致;

3.主要获奖情况:填写不超过4项,未满4项也不要删去空白格(不破表,不删改原栏目);颁奖单位: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兵等都为浙江大学,其他不确定的可咨询宋老师;

4.申请理由需认真填写,字数应在150到20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5.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联系人:宋老师 88981386 songzj@zju.edu.cn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xlsx


经济学院团委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