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13 来源: 10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6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推优”对象的范围: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超过一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学院“推优”的对象需满足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

2.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于9月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202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9月23日(星期三)17点前将表格发送至经济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zjujjxyftwzzb@163.com,邮件命名为“xx团支部2026秋冬学期推优+推优人数”。

3.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确定后,各支部应指导团员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1)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手写于信纸或浙大方格纸上),审核无误后以团支部为单位于9月24日(星期四)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317团委办公室,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4.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5.学院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有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

 

联系人:

宋老师 songzj@zju.edu.cn

赵同学 13965683349


附件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经济学院团委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