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支持】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 支持项目 (第一期)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08 来源: 10

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提升创新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和创业意识,促进经济学多学科多方向的交叉转化,引导和激励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营造科研和实践竞赛育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持续擦亮创新创业教育金名片,促使青年学生从会读书的人成长为会创造的人结合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学院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第一期)申报工作,专项支持我院学生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项目实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面向全校学生科创团队(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需作为核心成员)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综合表现良好,未受纪律处分;

2. 所申请项目内容真实可行,有助于个人成长与发展、有助于实现科创成果转化;

3. 本基金重点支持学生在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科创竞赛等方面的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和校友初创企业项目,服务国家重点战略或者聚焦社会热点话题的项目优先,具有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或者应用落地潜力的项目优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支持;

4. 本基金支持项目适用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浙江大学蒲公英大学生创新大赛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创业计划竞赛统称三大创新创业竞赛。分为省级、国家级2个级别;

5. 本基金支持项目需有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参与推荐署名,经济学院学生在团队自然排名前三

6. 承诺按要求如实提供过程材料与结项报告。

7. 积极响应学院号召,愿意参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为在校生提供创新创业经验分享,联络搭建创新创业项目孵化通道。

三、支持内容

1. 本基金旨在通过多元化的实践平台拓展学生视野,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助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落地孵化;

2. 原则上每项目每学年获得该项目支持最多不超过3次,支持额度将根据科创竞赛项目级别(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有所调整:

1)入选参加浙江大学蒲公英创新大赛决赛且获得特、一、二等项目将分别支持3000元、2000元、1000元基金;

2入选三大创新创业竞赛省赛决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将分别支持5000元、3000元、2000元基金;

3)入选三大创新创业竞赛国赛决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将分别支持10000元、5000元、3000元基金;

4)入选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赛决赛且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将分别支持5000元、3000元基金;

5)若项目为经济学院学生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且经济学院署名为第一推荐单位,将为该项目提供上述各级竞赛双倍支持额度;

3. 本基金将以项目制为主线,以实验室科研成果和学生原创项目为基础,依托经济学院的资源优势,协助项目开展团队组建、配备导师资源,定期邀请投资人、企业家、创赛评委等进一步检验项目的孵化进程,并为孵化较为成熟的项目配比校企合作、投融资对接和项目入驻等支持,进一步助推项目落地。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报《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请表》并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科创项目材料:项目介绍材料或项目计划书(须包含学术科技作品内容、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介绍、团队成员排序、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 结果评价材料:三大创新创业竞赛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获奖证明、项目成果介绍等

3. 资金支出材料: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证明,如具体支出事项、支出用途、项目团队成员银行账户支付截图等

五、申请时间与评审流程

本项目每年秋冬学期集中受理,由经济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本期申请时间:202618-202631

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报。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邮箱zhangyiying7@zju.edu.cn

2. 学院评审。由经济学院团委统一受理材料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创新程度、可落地性等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项目名单。

3. 基金发放与过程管理。项目通过立项后,将按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以报销额度形式发放1000元启动基金;校赛、省赛及国赛结束后依据项目获奖情况,再行发放对应支持基金。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应根据个人学业安排合理规划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实践时间,确保不影响正常学习与考试;

2. 对弄虚作假、材料伪造、隐瞒事实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申请项目当年支持资格,收回已发放支持基金,视情节向上级部门反馈并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经济学院团委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71-88981382

邮箱:zhangyiying7@zju.edu.cn


附件1: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