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支持】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 支持项目 (第一期)申报的通知
10 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提升创新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和创业意识,促进经济学多学科多方向的交叉转化,引导和激励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营造科研和实践竞赛育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持续擦亮创新创业教育“金名片”,促使青年学生从“会读书的人”成长为“会创造的人”,结合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学院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第一期)申报工作,专项支持我院学生参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项目实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面向全校学生科创团队(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需作为核心成员)。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综合表现良好,未受纪律处分;
2. 所申请项目内容真实可行,有助于个人成长与发展、有助于实现科创成果转化;
3. 本基金重点支持学生在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科创竞赛等方面的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和校友初创企业项目,服务国家重点战略或者聚焦社会热点话题的项目优先,具有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或者应用落地潜力的项目优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支持;
4. 本基金支持项目适用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浙江大学“蒲公英”大学生创新大赛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创业计划竞赛统称三大创新创业竞赛。分为省级、国家级2个级别;
5. 本基金支持项目需有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参与推荐署名,且经济学院学生在团队内自然排名前三;
6. 承诺按要求如实提供过程材料与结项报告。
7. 积极响应学院号召,愿意参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为在校生提供创新创业经验分享,联络搭建创新创业项目孵化通道。
三、支持内容
1. 本基金旨在通过多元化的实践平台拓展学生视野,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助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落地孵化;
2. 原则上每项目每学年获得该项目支持最多不超过3次,支持额度将根据科创竞赛项目级别(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有所调整:
(1)入选参加浙江大学“蒲公英”创新大赛决赛且获得特、一、二等的项目将分别支持3000元、2000元、1000元基金;
(2)入选三大创新创业竞赛省赛决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将分别支持5000元、3000元、2000元基金;
(3)入选三大创新创业竞赛国赛决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将分别支持10000元、5000元、3000元基金;
(4)入选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赛决赛且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将分别支持5000元、3000元基金;
(5)若项目为经济学院学生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且经济学院署名为第一推荐单位,将为该项目提供上述各级竞赛双倍支持额度;
3. 本基金将以“项目制”为主线,以实验室科研成果和学生原创项目为基础,依托经济学院的资源优势,协助项目开展团队组建、配备导师资源,定期邀请投资人、企业家、创赛评委等进一步检验项目的孵化进程,并为孵化较为成熟的项目配比校企合作、投融资对接和项目入驻等支持,进一步助推项目落地。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报《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请表》并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科创项目材料:项目介绍材料或项目计划书(须包含学术科技作品内容、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介绍、团队成员排序、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 结果评价材料:三大创新创业竞赛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获奖证明、项目成果介绍等;
3. 资金支出材料: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证明,如具体支出事项、支出用途、项目团队成员银行账户支付截图等。
五、申请时间与评审流程
本项目每年秋冬学期集中受理,由经济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本期申请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3月1日
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报。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邮箱zhangyiying7@zju.edu.cn。
2. 学院评审。由经济学院团委统一受理材料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创新程度、可落地性等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项目名单。
3. 基金发放与过程管理。项目通过立项后,将按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以报销额度形式发放1000元启动基金;校赛、省赛及国赛结束后依据项目获奖情况,再行发放对应支持基金。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应根据个人学业安排合理规划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实践时间,确保不影响正常学习与考试;
2. 对弄虚作假、材料伪造、隐瞒事实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申请项目当年支持资格,收回已发放支持基金,视情节向上级部门反馈并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经济学院团委。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71-88981382
邮箱:zhangyiying7@zju.edu.cn
附件1: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友爱心科创基金”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