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5-10-29 来源: 23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系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

组 长:苗建军、王义中   

副组长:朱希伟、李济沅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志凯、王赛男、叶建亮、朱燕建、沈艳、陆菁、郭继强

申诉联系人:李济沅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1580

电子邮箱:ljy521@zju.edu.cn

学院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和主任负责制,负责组织报考考生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考生报考条件及递交材料要求详见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资格及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者进入材料审核环节。报考资格、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三、材料审核

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递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基本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评价并给出百分制成绩。

对于报考应用经济学在职博士生的考生,除了审核考生的基本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之外,还将重点审核考生从事经济金融相关工作的实践经历、业绩、获奖等方面的情况。

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差额考核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主任签名确认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于20261月在经济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招生信息”子栏目上公布。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 科学素养等)考核等。

(一)报考资格复查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具体复查内容如下: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含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

3)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4.非全日制在职博士考生审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应用经济学科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二)考核时间

直接攻读博士考生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考生考核时间为每年11-12月(春季入学)和3-4月(秋季入学),请在报名后关注学院相关的考核通知;普通招考博士考生考核时间为4月,具体时间将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与内容

1.直接攻博

见我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

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课考核包含在面试中。

面试内容:对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进行陈述与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三门核心课程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生在读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须导师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优先考虑。

3.普通招考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全日制普博考生

笔试内容为专业笔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笔试科目

政治经济学020101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020102

经济思想史

西方经济学020104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020105

国际贸易与投资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020202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020203

财政学

金融学020204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020205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020206

国际贸易与投资

劳动经济学020207

劳动经济学

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笔试成绩,各专业按照不超过1:3面试考核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情况,则此同分考生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调整,面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面试考生进行报告(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面试老师随机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应用经济学科非全日制在职博士考生

笔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测试(1小时,100分)、专业笔试(2.5小时,100分)。

笔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40%+专业笔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笔试科目

应用经济学020200

应用经济学基础

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笔试成绩,按1:1.5右的面试考核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情况,则此同分考生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调整,面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面试:考生进行报告(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面试老师随机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3)调剂

如考生进入调剂环节,将重新组织调剂面试。

综合成绩=调剂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

五、录取

(一)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二)综合考核拟录取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拟录取考生请于入学当年5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

体检报告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人文社科组团成均苑7幢经济学院319室(研究生科)。快递封面标注“博士生复试体检”字样。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收件人:范老师,电话:0571-88981691

(四)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任何阶段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综合考核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在校学籍。

六、调档政审

学院党委负责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注:

1、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5/1011/c28499a3090237/page.htm

2、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cec.zju.edu.cn/2025/1015/c36131a3091832/page.htm

3、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未及时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非全日制在职生课程教学和全日制学生安排在一起进行,在工作日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