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拟终止夏敏等同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夏敏等同学:
浙江大学拟对你们作出终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处理,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周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夏敏(学号:Z09030074) 周易甫(学号:Z10030037) 凌晨(学号:Z10030049)
高佶靓(学号:Z10030079)王菲(学号:Z11030036) 章力(学号:Z11030064)
杨国总(学号:Z12030078)徐礼波(学号:Z13030025) 华芳(学号:Z13030037)
金国锋(学号:Z13030038)乐飞(学号:Z13030089) 金侠(学号:Z13030095)
王健(学号:Z13030100) 伍月姣(学号:Z14030018) 仇梦梦(学号:Z14030021)
许威(学号:Z14030025) 丁理昂(学号:Z14030028) 倪明(学号:Z14030033)
周鑫(学号:Z14030034) 边淑(学号:Z14030038) 段闫周(学号:Z14030052)
梅庆(学号:Z14030055) 孙力(学号:Z14030058) 李欣(学号:Z14030061)
毛佳挺(学号:Z15030143)骆北媛(学号:Z15030148)徐翔(学号:Z15030157)
于龙飞(学号:Z15030166)郑佩绮(学号:Z15030167)朱嵩淼(学号:Z15030175)
郁丹琦(学号:Z15030220)张季磊(学号:Z15030225)马新新(学号:Z15030231)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终止你们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
如您对此处理存有异议,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月17日-10月23日)内向本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626
联系邮箱:497861148@qq.com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