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经济学院本科生: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特别提醒: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根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学校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三、工作程序
1.10月16日(周四)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申请。具体如下:
(1)登录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进入“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二份),参考附件2模板,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2.电子版申请表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于10月17日12:00前由各班班长汇总打包后发送至邮箱ceczz2023@163.com,邮件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班级。纸质版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日12:00前,完成签字(手写签名,一式2份)汇总提交至经济学院大楼317办公室。
填写、调整表格格式时请注意: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整张表格需要能在一页A4纸打印。“成绩排名”填写上学年专业综合排名;是否实行综合排名选“是”;“如是,排名”填写学年专业综合排名;必修课门数和及格以上门数均填写上一学年数据(与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门数保持一致http://jwbinfosys.zju.edu.cn/)。同年级同专业的申请人,排名总人数、必修课门数都必须一致。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学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申请资格,并对相关院系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郎老师0571-88981382 langqihao@zju.edu.cn
附件1:2025年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