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公示经济学院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本科生认定学生资助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0-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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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本科生认定学生资助对象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25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情况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邮箱:langqihao@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8981382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