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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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济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并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电子版材料(word版)提交至邮箱jjxypjpy2022_yjs@163.com,邮件命名为“新苗+姓名”,纸质版材料完成成员签名、指导教师签名后,提交至学院317。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姓名+申报汇总表”命名,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jjxypjpy2022_yjs@163.com,邮件命名为“新苗+汇总表+姓名”。
3.所有材料请于2025年3月13日17:00前完成提交。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团队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浙江省经费5000元+学校配套经费5000元)。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386
经济学院团委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