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选派标准参照浙江大学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s://yjsybg.zju.edu.cn/2025/0103/c61861a3009495/page.htm
一、2025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重要时间截点及工作流程如下:
时 间 | 工作安排 | 具 体 内 容 |
前期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http://www.csc.edu.cn/)项目选派办法和学校、学院项目实施办法,了解选拔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了解所在单位、导师已有合作,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导师,合理利用派出渠道(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或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渠道),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认真准备申请材料。 |
1月起至2月28日 | 申请人完成校内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材料 | 1.申请人登录学校系统(https://yjsy.zju.edu.cn/),在应用中心-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选择“公派研究生项目”,发起申请。以高水平项目为例,“项目类型”选择“国家公派项目”,“项目名称”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填写“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留学身份”根据实际“选派类别”选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附件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申请人应按附件“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所列的清单和要求准备材料,将要求的申请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申请人登录学校系统完成校内网上报名和导师审核。 |
3月5日17点前 | 学院评审审核,在线上报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 | 1.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经初选或者函评后,学院通知拟推荐申请人完成《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 格式)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 格式,联培博士须提交),完善后上传系统,在学校系统-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完成审核。 2.学院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按要求在学校系统在线上报。 |
3月20日左右 | 研究生院复核、公布推荐名单 |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产生2025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
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至3月31日晚24时前 | 被推荐人选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1.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最终推荐人选。最终推荐人选在留基委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后,导出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3月31日前被推荐人递交一整套书面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准备一套申请材料,不要用订书钉,请用长尾夹夹住,首页清单左上角填写“序号”,序号后续见研究生院办公网-对外交流版块《关于公布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
4月7日17点前 | 学院复核并填写正式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确认报名 | 1.学院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复核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留基委系统导出并打印空白表,带条形码),在“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处请学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扫描件(pdf 格式)反馈给学生。 2.在学院审核通过并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在学校系统-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记录的“操作”栏点击“确认”,进入“确认页面”上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扫描件(pdf格式)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扫描件(pdf格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版本)。 |
4月12日前 | 学校审核,报送留基委 |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
4-5月 | 基金委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
5月 | 基金委录取 | 1.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2.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3.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6 月起 | 被录取学生派出;申请材料归档 | 1.录取后至次年12月31日,被录取学生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学院将被录取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研究生外事档案归档要求递交学校西溪档案馆留档。 |
二、重点提示
1、请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在提交材料之前自行完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人必须找三位本校专家(非申请人导师,且专家要求博导)进行评审。该表供学院、学校评审参考,并作为后续专家评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
2、申请表中“院内推荐意见”请自行填写好内容,学院签字、盖章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处理。
3、附件材料须按照申请表中所列内容排序,申请表未列入的无须附上。
4、学院上报研究生院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名单,将按照学院组织专家的评分进行排序。
5、请国家公派其他项目申请人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准备申报,请特别仔细阅读附件工作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6、为让我校师生更好地了解浙江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资助体系、主要项目及申请流程,研究生院发布了《2025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服务指南》。国家公派录取人员可按照《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与回国等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其他信息咨询,请联系研究生科王老师:0571-88981625,sainanwang@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