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2021、2022级本科生综合测评(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能力素养评价环节)的通知
根据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院本科生各班级内部开展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能力素养评价环节,希望同学们严肃对待,并积极配合班长、团支书等班委开展工作。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价
1、建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两名同学代表组成(通过自主报名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产生),组长由班主任、班长担任,负第一责任。截止时间:9月18日24:00前完成建立评价小组。
2、个人申请:评价小组负责人通知班内学生个人填写附件4:《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申报表》(个人),可参照附件1:《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记实项目内容表》、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附件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以及附件7:《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综素汇总》进行填写,所有同学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班长,同时上交所有申请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截止时间:9月20日12:00。班长汇总后填写附件5:《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申报表》(班级汇总)。
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满分为100分,每位同学最终得分取平均值,由班长汇总后填写附件6:《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班级评议表》(班级汇总),并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对附件5和附件6进行测评审核,请于9月21日17:00前完成审核并进行全班公示。
4.材料递交:公示无异议后,评议小组组长将附件5和附件6中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发送至:zdjytwks2023@163.com,邮件名:【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年级+班级;纸质版经班主任、班级评价小组以及参评同学全员签字确认后由班长交至经济学院团委317处。截止时间均为9月23日12:00。
二、能力素养评价
1、能力素养评价说明:能力素养评价原则上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实施, 即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将相关获奖表彰证明及其他可供证明的材料上报至学院进行审核认定。未列明事项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商定后予以审核认定。能力素养分别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六个方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础,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
2、个人申报:申报同学填写附件8:《经济学院学生能力素养申报表》(个人),所有同学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班长,同时上交所有申请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截止日期:9月20日12:00前。
3、班级汇总:班长汇总并填写附件9:《经济学院学生能力素养汇总表》,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开始测评审核,请于9月21日17:00前组织评价小组完成审核,并进行全班公示。
4、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评议小组组长将附件9:《经济学院学生能力素养申报表》(班级汇总)电子版发送至:zdjytwks2023@163.com,邮件名:【能力素养】+年级+班级;附件9纸质版经班主任、班级评价小组以及参评同学全员签字确认后交至经济学院团委317处。截止时间均为9月23日12:00。
三、学院审核
1、公示寝室成绩(未在校住宿的同学按全院平均分计)。
2、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计算总分,其中活动纪实占50%,寝室成绩占15%,班级评议占35%。
3、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评为“不合格”,学院进行最终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
郎老师,0571-88981386;langqihao@zju.edu.cn
孔同学,15724224141
附件1: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记实项目内容表.pdf
附件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4:《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申报表》(个人).xls
附件5:《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申报表》(班级汇总).xls
附件6:《经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班级评议表》(班级汇总).xlsx
附件7: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综素汇总(9.19更新).zip
附件10:能力素养项目认定学术与文体类比赛可加分项目.pdf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