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3-21 来源: 1678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俊森、王义中   

副组长:朱希伟、梁艳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志凯、王赛男、叶建亮、朱燕建、沈艳、陆菁、郭继强

咨询申诉联系人:王赛男,电话:057188981625,邮箱:sainanwang@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人文社科组团成均苑7319办公室。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税务(025300)按照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其他专业同学校复试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类别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学位

理论经济学(020100)

应用经济学(020200)

60

60

100

100

400

专业学位

金融(025100)

60

60

90

90

365

国际商务(025400)

60

60

90

90

365

税务(025300)

60

60

90

90

379

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

统考
招生人数

备注

全日制

学术学位

理论经济学(0201)
应用经济学
(0202)

13


专业学位

金融(0251)

49

不含金融科技(iMF)方向名额

税务(0253)

22


国际商务(0254)

29

含浙大城市学院联培5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7人。

1: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2金融科技(iMF)方向30名招生名额,其复试线和复试方案由国际联合商学院(海宁校区)另行决定、公布。国际联合商学院录取的学生学籍归属海宁国际校区,全程在海宁国际校区培养,复试也由国际联合商学院(海宁校区)组织,具体详见国际联合商学院网上通知

3新增阿拉尔大学城专项名额及招生录取方案另见附件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学生第一年由学校统筹安排住宿,第二年起住宿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安排。浙大城市学院联培学生住宿由浙大城市学院安排。阿拉尔大学城专项学生住宿安排详见其招生录取方案。

四、复试安排

1. 3309:00-16:00,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人文社科组团成均苑7201。考生报到后领取复试安排表,签订复试承诺书、专业志愿表(学术学位考生)附件3等。

2.33018:30,全体复试考生会议

3.3319:00,开始专业面试。面试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

复试期间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双面打印,一式1份,装订成1册,封面须写明考生姓名及所报考专业面试时供面试老师审阅。学术学位考生需提交本人在经济学方面的代表性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的打印件(双面打印,一式5份,封面须写明考生姓名及所报考专业面试时供面试老师审阅),以及面试陈述需使用的PPT电子文档(文件名:所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复试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学术学位考生:英语自我介绍(控制在1分钟内)、英语对话(控制在4分钟内)、每位考生就本人在经济学方面的代表性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进行陈述与答辩(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回答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的1道宏观或微观经济学题(不重复抽取);此外,面试老师也可随机提问。

专业学位考生:英语自我介绍(控制在1分钟内)、英语对话(控制在4分钟内)、每位考生分别随机从面试题库中抽取2道专业题(不重复抽取)并回答;此外,面试老师也可随机提问。

七、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

1)学术学位

按经济学门类复试、排名,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再在拟录取的考生中,以报考专业优先为原则,兼顾专业志愿,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专业学位

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复试、排名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初试总分、业务课2初试成绩、业务课1初试成绩、英语初试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4出现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20日前寄到我院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邮寄地址:研究生科,0571-88981625,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人文社科组团成均苑7319室。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阿拉尔大学城专项名额及招生录取方案.pdf

附件:专业志愿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