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02 来源: 149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委发[2014]90号文件)要求,经预审,现将近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

姓名

1

金融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高晓燕

2

金融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曲铭祺

3

金融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徐妍

4

金融学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刘芝余

5

金融学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袁靖松

6

金融学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傅赖岚

7

金融学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向檬

8

金融学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叶串悦

9

国贸本科生党支部

俞维妙

10

国贸本科生党支部

李丹宬

11

国贸本科生党支部

吴欣妍

12

国贸本科生党支部

王鸿儒

13

国贸本科生党支部

许力文

14

经济学本科生党支部

周乐怡

15

经济学本科生党支部

杨媛

16

经济学本科生党支部

王美琳

17

经济学本科生党支部

吴天添

18

财政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孔微烨

19

财政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吴佳凝

20

财政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陈婕

21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党支部

孙亦晗

22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党支部

周罗梦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202412-202419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受理部门:经济学院学生党总支办公室(电话:88981386,邮箱:wanglusha@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