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1 来源: 672


各位研究生同学:

经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召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23927周三18:30

二、大会地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经济学院大楼120报告厅

三、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经济学院研博会2022-2023学年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研博会主席团;

3.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浙江大学第二十二次博士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讨论和决定应当由研代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学院研代会代表的产生和构成

1.代表规模

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45名左右,2018-2022级博士生班级以及2022级硕士生班级由各班推选5%学生为代表(四舍五入),2023级博士生班及2023级硕士生班级由各班推选10%学生为代表(四舍五入),研博会现任主席团成员为当然代表,研博会各部门推选代表1名,不计入各班人数。

2.代表推选办法

各班级代表推选工作由各班班长负责,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要兼顾性别、民族的比例。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按照10%的差额民主选举,具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的条件

正式代表要求是具有经济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博士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学习、工作能力,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在同学当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学生干部及党员优先。

4.代表上报要求

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召开班会,选举本班级出席研代会的正式代表,并报送大会筹委会。请各班班长在92224:00之前将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1以电子表格提交到zjujyybh@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为“班级+经济学院研代会代表名单”。

五、学校研代会、博代会代表推荐

1.代表规模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根据各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确定经济学院研究生代表和博士生代表的人数分别为7人、4人。

2.代表推选办法

2022级硕士生班级、2023级硕士生班级、2018-2023级博士生班级各推荐1名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由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非校、院(系)级研究生会、博士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3.代表的条件

代表要求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经济学院硕士生、博士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并能即使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代表所在院系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在硕士生、博士生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代表上报要求

代表候选人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并报送大会筹委会。请在92224:00前将(附件2(附件3以电子文件上报到zjujyybh@163.com,邮件主题为“班级+姓名+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各博士生代表候选人在92224:00之前将(附件4(附件5以电子文件上报到zjujyybh@163.com,邮件主题为“班级+姓名+校博代会代表候选人”。

六、注意事项

1.各班委应提高认识,积极指导本班同学重视研代会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选举本班正式代表。

2.正式代表产生后不得更改。代表应准时参加研代会,全程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附件1)经济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

(附件4)浙江大学第二十二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xlsx

(附件5)浙江大学第二十二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